| 瑜昉 | 第一次牵手。



/一个理想乡

 



《第一次牵手》

      

 

 


你们第一次牵手是什么时候

 

 

第一次牵手啊?

你们可真会问,把这种都快和喝水差不多的习惯拿出来问,咋不问天上那么多星星,我想把哪颗摘下来送给他呢。

 

其实我对第一次牵手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因为我曾经也偶尔回忆过这些事情。

我们因为拍戏而相遇,也许你们会以为我们第一次牵手是以两个角色的身份进行的,或者是在拍戏之前那些训练的时候,又或者是拍戏过程中某些需要互相照顾的时候。

但是不是的。

 

他喜欢去外面乱逛,喜欢到处走走,看看当地的风土人情什么的。

早期的时候我们俩的戏份比较少,就常常约着一起去外面逛逛。

有一天我们去了旁边的一个镇子,正好遇上那里在办什么当地的庆祝活动,有一个大广场,中间是个喷泉雕像,镇子上的人们就全部聚在那个广场上唱唱跳跳。

太热闹了,那场面真的是叫做太热闹了。

甚至我们的助理完全就被人群隔绝在外面,跟不上我们的步伐,后来听说是连背影都看不到,急得他们差点打电话报警。

他也走丢了。

就在我的面前。

虽然他不承认啊,一直说只是我没跟上罢了。

 

他比我矮一些,我俩挤进人群的时候,他几乎完美地融在了当地人的人流中,所以他不见的那一刻,我没能第一时间发现。

我叫了他两声,没听见回应。

在原地转了两圈,才确认他是真的不见了。

我就一直叫着他的名字往前挤,我猜他应该是想去拍最中心的喷泉。

往前走了几米,就看见了被人潮挤来挤去还拼命保护着那台单反的他。

也不说上当时是觉得好笑还是庆幸更多吧,我很大声地叫他的名字,他听见了,我就让他站在原地别动。

然后我拨开人群走到他身边,牵起了他的手。

说,跟紧我。

他往我身边凑了凑。

我又说,别松手。

 

我不敢放开他,生怕一放开他就又不见了。

那也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他的手指骨分明,明明是个男人的手,却能完全被我的手包裹在其中,似乎每一根毛细血管的脉动都能传入我的手心。

 

后来想想啊,我觉得

那一牵,好像就奠定了一辈子了。

 

 

 

 

你们第一次接吻是什么时候

 

 

是在庆功宴的那一天。

 

他那天喝多了。

他其实本来酒量就不好,也不好酒,电影之后他的知名度一下就提高了嘛,所以那天有很多人来向他敬酒。

我其实替他挡了不少酒,但是没有用。

没错,那天我也喝多了。

我只是当时表现出的自控力比他好一点罢了。

 

拍合照之前他其实就快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在这点上其实挺佩服他的,因为他的酒品真的太好了,就算喝多了也不会失态,脸都不带红的,走路都还能走直线。

但是站在一起照相的时候他几乎整个人都倒在我身上,我就知道不对了。

我全程都揽着他,没让他太累。

人群解散的时候,他面对着我转身,那一刻他的嘴唇几乎是擦着我的嘴过去的。

 

别激动行不,我说了是“几乎”。

 

他意识不到自己做了什么,他只是下意识地转身想要回到座位上去罢了。

我却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嘴里吐出了浓郁的酒精气息,鼻尖的呼吸是滚烫的温度,眼睛里是完全看不出醉意的清明,背带裤的一边肩带落到了手肘上。

他来扯我的衣袖,问什么时候才结束。

我看了一眼会场内四周蹿腾着的记者们,说可能还要一会。

他看起来失望极了,回到座位上后就舀了一碗萝卜汤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起来。

 

散场之前,他说他要去卫生间,我陪着他去的。

我在洗漱池等他,他出来后就捧着水不停地漱口,我能看见他的脖颈其实有些红了。

路过我的时候,我叫了他一声。

他直接转过头,嘴唇就停在我下颌前半公分。

我吻了上去。

 

几乎没有酒精味。

有刚刚浸湿他舌尖的清水,还有一股没彻底清洗的萝卜汤味。

 

他没反抗,当然他也没法反抗。

那是我们俩第一次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出对彼此的感情。

不是酒精在作祟。

只是本心所驱罢了。

 

顺带一提那个时候正好助理打电话过来告诉我车到了。

他可能直到今天才知道为什么我那之后一个星期都没再接过他的电话吧。

 

 

 

 

是谁向谁先告白的呢

 

 

那肯定是我啊。

他脸皮薄,干不出这事来。

有些话你要是不逼他啊,他能给你在肚子里憋一辈子。

 

挺多时候吧,我觉得我俩早就已经成了,说与不说都是一个样。

这手也拉了,小嘴也亲了,约会吧好像也不少了,他不拒绝,我就当他默认了。

其实“喜欢”这俩字,我没少说出口。

就是后来想想,大概是时机和氛围不太对。

 

我在北京有个通告,结束后就约他出来吃饭,他爱吃家常菜,就特地定了个普通餐馆的包间。

吃得好好的吧,助理一个电话打过来问我跑哪去了。

我约人吃饭的事早就说过了,那小子又给我整幺蛾子。

偏偏他还挺介意这蛾子。

筷子一撂,碗也摆好,跟我说,太忙的话就别老来找他了,有些朋友不是非得见的。

 

我当时就懵了。

 

合着他觉得我跟他还只是朋友呢?

 

我第二天早上十点的飞机回上海,那他句话其实让我挺生气的,当天晚上可以算是某种不欢而散吧。

但是当晚回到酒店我就后悔了,肠子都快悔青了。

所以第二天早上把手机关了机直接去了他们家,他给过我他们家的钥匙,估计是不记得了,看到我进去的时候他还穿着裤衩在刷牙,嘴里满是牙膏沫,只有眼睛表现出他很震惊。

有些朋友是必须得见的,比如男朋友。

那不是什么浪漫的告白,甚至没有烛光晚餐没有玫瑰花没有礼物,他穿着睡衣,我没打领带,他头发凌乱,我衣帽横飞。

我只说了四个字,我喜欢你。

外加一个吻,带着薄荷牙膏气味的吻。

像是我和他拍戏时存了一柜子的口香糖一样。

 

但是气人啊,他一点都不惊讶知道吗。

说着“我也喜欢你”时候的眼神,就好像是在说终于等到我主动开口了。

 

我可能是被某种看不懂的艺术套路了。

 

 

 

 

你最喜欢他身上的哪个部位

 

 

眼睛。

 

听说很多人喜欢他的嘴唇啊,觉得很性感。

其实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但是既然那么多人喜欢我就喜欢个不一样的咯,反正你们就算喜欢也亲不到是不。

 

但我真的更喜欢他的眼睛。

他有一双像海洋又似风暴的眼睛。

清澈却又汹涌,浩瀚却又深邃。

 

他的人生并不顺利,我的人生也同样不顺利,所以我很羡慕,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还能有那样一双几乎不被世俗玷污的眼睛。

就好像在他眼中看出去的世界,一切都是安静而自由的。

也许从一开始所吸引我的,不是他身上那种干净的气质,而是他那双澄清的眼睛。

那双眼睛藏不住感情,是爱是恨,是喜是怒,是欢是悲,一目分明。

 

我时常在想从他眼里看到的我是什么样的。

他是因为看到了什么,才也同样接纳了我,爱上了我。

 

他的眼角有一颗痣。

我们接吻的时候,那里会微微颤抖。

那很可爱。

 

对于我而言最幸福的时刻

大概就是能在他的眼睛里

看见我倒映着的完整的影子。

 

 

 

 

你为他做过的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

 

 

我没为他做过什么浪漫的事。

我做的事情大概该说是定义为疯狂或不要脸吧。

浪漫的事都是他做的。

毕竟,老艺术家嘛,情操什么的,就是比我这种俗人高尚。

 

有一次他在北京有话剧表演,我没告诉他,偷偷买了个角落的票然后去看他。

他要连着演三天,我就买了三天的票。

同一个位置的。

我觉得我本来隐藏地挺好的,结果第三天被我旁边的一个小姑娘认出来了。

最后那场话剧最精彩的部分也没演下去。

我被保安赶出去了,还不准我进后台。

等到外面天都黑了,他才走出来把我骂了一顿,还说都是因为我,他们第二天还得加演一场。

 

我本来想着他这一场结束后到后台给他个惊喜。

谁知道就变成惊吓了呢。

 

而他这方面就总是做的比我好。

后来他也瞒着我来了一趟上海,我当时正好在剧组拍戏,他提前跟人打好了关系,假装成剧组里送盒饭的员工,带着一顶特别不显眼的鸭舌帽,经过我旁边的时候我还真的没有认出他来。

我其实胃有些不好,换季的时候不能乱吃东西。

但是当时在剧组嘛,就不想显得太娇气,就没说什么。

那盒盒饭一打开我就觉得,太好了,今晚回去终于不用吃胃药了。

平时饭盒发下来的时候菜基本都只有点余温了,那天的饭菜都还冒着热气,香味糊了我一脸,还觉得这味道有些熟悉。

吃下去的第一口,我就知道为什么这味道这么熟悉了。

我几乎是浑身颤抖着站起来想找他在哪里。

他根本没躲,我一抬头,就看见他站在我面前对着我笑。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其实我们不过三个星期没有见面,但是当时看到他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我的眼泪唰地就流下来了。

那个时候真的觉得,就算当时陨石砸到地球上了,我也没有遗憾了。

 

浪漫根本不需要惊天动地。

甚至不需要费尽心思去做些什么。

他只要站在我的面前,我就知道这就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你们最有意义的一次约会是什么样的

 

 

我们正式在一起后,其实只有一次像样的约会。

这个像样的定义是,没有工作,没有外人,只有旅途,只有彼此。

 

我们一起去了一趟爱尔兰。

 

那个时候是七月,气候很好。

他想去爬山露宿,我们便收拾好了一堆行李上了山。

就当我爱屋及乌吧,这些我以前最不爱做的事啊,现在都成为我心头的宝了。

 

他体力比我好,我知道这绝对不是因为我替他背了一半的行李,爬到一半的时候他就接回了自己的行李,我却依旧气喘吁吁地爬完后半程,夜晚在半山腰露宿的时候还是他去烧水煮菜。

夜晚的气温比较低,我们俩坐在帐篷口上看星星。

也许是因为那里离天空很近的缘故,一点点光亮都会显示出仿佛星河的震撼感。

我以为在摩洛哥的沙漠里看过的流星和暴雨就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神奇的东西了,那一刻我才知道不是的。

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我不曾见过的东西。

他伸出手指向天空,告诉我那个是天琴座。

我看了半天都没看出来。

他就说我蠢。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那个是天津四。

这次我连星座名都听不懂了。

 

那不是我们爬的唯一一座山,我们还去了克罗帕特里克山。

赶在七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去山顶的教堂做了祷告。

我们也坐了好几个小时的车跨了大半个国家去了莱恩湖。

那里的风景很美,是那种不被任何外来物质修饰的自然美,安静且祥和。

而他就只是坐在长椅上,盯着湖面发呆。

我想他大概是在联想关于这湖的浪漫传说然后创作新的话剧吧。

 

有一个晚上我们去了酒吧,想去喝爱尔兰的名酒“爱尔兰威士忌”。

但是我们俩都知道自己酒量不太好,就约好了适可而止,至少得平安地走回酒店。

但是我还是喝多了,甚至是喝断片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我带回酒店的。

第二天我们刻意没有安排行程,他让酒店帮我煮了解酒汤。

那一天我们窝在酒店里看了一整天的爱尔兰黑白电影。

 

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

 

回国的前一天,我们去酒店对面的公园散步。

就只是牵着手,绕着小小的公园走了一圈又一圈。

有一个摆摊的小姑娘拦下我们,送给我们一人一个挂饰,是她亲手编制的,然后说“May your love last forever”。

我们遇到了另一对同性情侣,他们的无名指上带着戒指。

有一位街头艺人在街角弹竖琴,路过的时候,那人突然换了一首曲子,然后对着我们友好地笑了笑。

曲子挺好听。

他告诉我,那是《爱尔兰摇篮曲》。

我有些纳闷,大白天弹什么摇篮曲。

他却突然笑了,好像我又说了什么很愚蠢的话。

 

也许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吧。

但是没什么关系,我有他就够了,让他用一辈子来教会我就够了。

 

 

 

 

如果他在这里的话,你想对他说什么

 

 

我想对他说什么……

 

 

 

 

 

 

黄景瑜突然把话筒扔到了桌子上,然后大步地走下了采访台。

现场顿时一片混乱,惊叫声与快门声此起彼伏,黄景瑜却罔若未闻。

他的目标很明确,身上穿着的西装使他的身材显得修长,每一步踏出去都极富魅力与气势,他的嘴角带着温柔而婉转的笑,双眼里仿佛溢满了全世界的光。

 

大厅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地坐着一个身影。

现场骚动起来的瞬间,他却没有丝毫动作,依旧波澜不惊地坐在那。

在看见无数镜头随着男人的步伐一点点逼近的时候,他其实还是下意识地想要回避,但是黄景瑜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如果他在这里,你想对他说什么

 

黄景瑜一把扔掉了对方俗得要死的鸭舌帽。

露出了那双清澈干净,像海洋又似风暴的眼睛。

 

他笑:

 


“昉儿,我们结婚吧。”

 

 

 

 

 

Fin.

 

 





『感谢阅读到这里的你』






/请勿上升到真人

/爱尔兰摇篮曲是一首赞颂爱情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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